填写工程款发票的名称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预收款
如果收到的是预收款,发票品名应填写“建筑服务预收款”。
工程进度款
若为工程进度款,发票品名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但必须包含“建筑服务”字样。具体品名可以是“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劳务费”、“分包款”、“建筑服务费”、“工程服务费”、“安装费”或“安装款”等。
若有施工许可证,发票品名应填写施工许可证所载的项目名称。
若无施工许可证但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发票品名应以规划许可证所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基础,加上对应的服务内容。
若两证皆无,则发票品名应依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列明的建筑服务名称,可选名称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装饰服务”、“修缮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备注栏信息
无论是预收款还是工程进度款,发票的备注栏都应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的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其他注意事项
发票名称一般填写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填写为“通用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等。
发票填写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客户的名称,并且以实际日期为准。
建议
明确项目性质: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发票品名,确保名称与实际提供的服务相符。
遵守税务规定:严格按照税务规定填写发票,避免因名称填写不当而导致发票无效。
沟通确认:与甲方沟通,确认对方对发票名称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发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通过以上步骤和建议,可以确保工程款发票的名称填写既规范又准确,避免因填写不当而产生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