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进行设计工程的类型主要包括:
1. 投资额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2.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3. 临时性建筑;
4. 抢险救灾工程;
5. 军用房屋,由相关部门另行规定;
6.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工业项目(含车间、厂房、仓库等);
7. 3层及以下住宅工程(不含居住小区);
8. 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下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重点设防类工程,不含设置化学或生物实验室的工程);
9. 单项合同中装饰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单项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等专项工程;
10. 成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11. 园林绿化工程;
12. 历史文化保护建筑、传统建筑的修缮、复建工程;
13. 中型及以下的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指城市次干路、简单立体交叉工程、城市支路含交通工程设施);
14. 市政维修工程;
15. 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工程;
16. 小区、厂区等项目内的配套市政工程(含燃气管网、海绵城市设计内容);
17. 其他不需要办理规划许可或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如临时建筑等。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建设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