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车的折旧计算通常遵循以下几种方法:
直线法折旧
计算公式:每年折旧额 = (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通常设定为原值的3%至5%
折旧年限一般为4年
里程法折旧
计算公式:每年折旧额 = 原值 × (已经行驶的里程 / 预计使用里程)
适用于行驶里程较为固定的工程车
其他考虑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会计准则,工程车的最低折旧期限为4年
折旧计算起始时间: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若停止使用,则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工程车折旧年限也可能根据使用情况和企业实际情况有所不同,有的可能设定为3年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