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试验取样数量的确定通常遵循相关标准或规范,并且取决于检测项目的具体要求。以下是一些常见工程材料取样数量的确定方法:
水泥
常规检测项目:安定性、细度、胶砂强度、凝结时间、标准稠度、胶砂流动度、比表面积。
取样数量:从一批水泥中选取试样不少于12kg。对于同品种标号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不足亦为一批。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并混合均匀。
砂
常规检测项目:筛分析、含泥量、堆积密度。
取样数量:不少于10kg。以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亦为一批。在料堆上取样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铲除表面层,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
碎石
常规检测项目:筛分析、含泥量、堆积密度。
取样数量:最大粒径以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亦为一批。在料堆上取样应均匀分布,取31.5mm不少于50kg,40mm不少于60kg。取样前应铲除表面层,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16份,组成一组样品。
混凝土试块
抗渗性能:每组六块。
抗压强度:每组3块。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得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1000立方米以上同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钢筋
常规检测项目: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
取样数量:任选两根钢筋,端部截除不小于500mm,分别切500mm和400mm的样品各1根,用于拉伸和弯曲试验。
土样
取样数量:柱基:抽查柱基10%,但不少于5个;基槽管沟:每层按长度20~50米取1点,但不少于1点;基坑:每层100~500平方米取一点,但不少于1点;挖方:每层100~500平方米取1点,但不少于1点;场地平整:每层400~900平方米取1组,但不少于1组。
这些取样数量和方法通常基于相关标准或规范,如GB/T50123-1999、JGJ52-2006等。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工程需求、材料特性和检测目的进行调整,并确保取样过程的代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