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保期条款应当明确约定以下几个方面:

双方基本信息:

包括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详细列出哪些工程内容属于保修范围,例如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同时,应明确哪些内容不属于保修范围,如由使用者拆改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

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明确各项工程的保修期限。例如,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等。保修期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量保修责任:

明确承包方在保修期内的责任,包括接到保修通知后派人维修的时间要求、紧急抢修事故的处理、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的报告和处理等。同时,应明确承包方不履行保修责任时的后果,如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并扣除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和返还:

约定质量保修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保修期结束后保修金的返还条件和程序。

其他约定:

双方可以约定其他与工程质量保修相关的事项,如保修期内的回访制度、维修服务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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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承建的工程已经竣工,并通过了甲方的验收,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下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或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1.2 不属于保修范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由使用者拆改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

二、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

2.1 本工程的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具体保修期限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或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工程:5年;

电气工程、排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2年;

其他项目: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 质量保修责任

3.1 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承担以下责任:

在接到保修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因乙方承包的工程质量(包括维修)问题给用户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设专人负责维修工作,并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

3.2 甲方在保修期内的权利包括:

在乙方不履行保修责任时,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并从保修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回访和检查工程,及时解决潜在的质量问题。

四、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和返还

4.1 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工程合同价款的XX%,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4.2 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部质量保修金。

五、 其他约定

5.1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建立工程质量及功能使用情况后回访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了解工程在质量和功能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维修服务。

5.2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保修书的约定,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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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建议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双方充分沟通,确保保修条款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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