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工程款的账务处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收到工程款项时:
```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
2. 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材料等
```
3. 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
4. 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
5. 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
借:工程施工——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
6. 工程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
```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在建工程进项税额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建工程进项税不可以抵扣,因此,如果购进原材料等物资全部用于该工程,所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应一并计入工程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