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防工程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关的材料。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步骤指南:
提交申请
建设单位需要向当地人防部门提交人防工程建设申请,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施工规划、预算等相关资料。
受理与审查
区人防办受理申请并审查提供的资料,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和防护等级,并出具设计条件。
建设方根据区人防办出具的设计条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图纸设计,并将初步设计图纸报区人防办转报市人防办进行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
市人防办批复初步设计图纸后,建设方需开展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并报省人防办审图公司进行业务审批。
省人防办审图公司批复后,项目业主需与省人防质监站签订质量监督方案,并将相关批复和审批合格的人防施工图报昭阳区人防办。
完善材料
市人防办行政审批和省人防办业务审批完成后,需要完善以下材料:
人防工程投资计划书。
人防工程设计合同及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人防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复印件。
人防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人防设备购买合同及设备供货单位资质复印件。
办理建设许可证
报件齐备后,由当地人防部门给予办理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
备案
人防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需向当地人防办申请备案,提交竣工图纸、工程竣工报告,并缴纳易地建设费,最后领取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
建议:
建设单位在办理人防工程手续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审批流程,以确保审批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