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结算工程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月结算方式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
适用于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
工程价款在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年终不另清算。
分段结算方式
适用于当年开工且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
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年度完成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目标结算方式
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
以建设单位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工程结算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工程收入核算
收到工程项目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工程计算完工时:借记“预收账款”,贷记“工程结算收入”。
结转工程收入时:借记“工程结算收入”,贷记“本年利润”。
工程成本的核算
工程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所有支出时:借记“工程施工——材料人工费”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工程结算完工时:借记“工程结算成本”,贷记“工程施工——材料人工费”。
结转完工成本时: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工程结算成本”。
工程结算的条件
工程质量经竣收后为合格。
工程符合建设合同的条件。
施工企业已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
这些结算方式及会计处理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合同条款来确定。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合同要求,选择最合适的结算方式,以确保工程款项的准确结算和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