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标后废标的情况及流程如下:
重新招标
投标人数量不足:如果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不再进行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不足三个:在重新招标后,如果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招标人可以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不再进行招标。
评标委员会认定废标
有效投标少于三个:评标委员会在排除被认定为废标的投标后,如果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废标通知
废标原因通知:招标人需要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公示废标原因。
法律责任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可能面临罚款和赔偿损失。
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协商与诉讼
双方协商: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违约纠纷。
建议
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废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废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及时沟通与协调:在出现需要废标的情况时,招标人应及时与投标人沟通,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废标操作。
保留相关证据:在整个废标过程中,应妥善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