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人养老退休的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男性工程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女性工程技术人员年满5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特殊工种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程技术人员,如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性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女性可以提前10年办理退休。
因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且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也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因工致残
因工致残的人员,不论年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养老金领取
养老金的领取地点和条件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人,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还是党政机关的工人。建议工程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了解并确认自己的退休条件,以便按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