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中,材料入库的会计分录通常如下:
1. 当货款已支付,且发票账单已到,材料已验收入库时:
```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2. 当货款尚未支付,发票账单已到,材料已验收入库时:
```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
3. 当货款尚未支付,发票账单未到,材料已验收入库时,可以采用暂估入账的方法:
```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
在下月初,使用红字冲销原会计分录:
```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
4. 当货款已支付,发票账单已到,但材料尚未验收入库时:
```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材料收到并验收入库后,会计分录为:
```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
请注意,这些分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情况,如果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存在特殊情况,会计分录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根据具体的业务需求和会计政策,可能还会有其他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