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涉及到的部门包括:

国家层面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全国人防工作的主要机构,制定人防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和标准规范。

地方政府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

规划部门:负责确定人防工程的选址和布局。

建设部门: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质量管理部门: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

安全管理部门: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

维护管理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

相关部门

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

大军区:根据授权领导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与人防工程的施工和监理。

总结来说,人防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维护等各个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协同工作,确保人防工程在战时和平时都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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