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商业、卫生、社会福利等公用事业项目。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这类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工程的质量、安全。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包括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如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等交通运输业项目,以及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
此外,根据最新的政策和管理要求,一些特定的工程领域如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等也被纳入必须实行监理的范围。
综上所述,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分为多个类别,涵盖了国家重点项目、公用事业、住宅小区、外资贷款项目以及其他特定工程。各类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规进行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