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情形下的工程可以不进行招标:
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2.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5.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 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在特定情况下,工程能够更高效、更快速地实施,同时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为适用上述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规避招标,是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