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含量通常指的是 包装中实际含有的商品重量或体积,不包括包装材料本身的重量。以下是包装含量的书写规范:

净含量标注

净含量应标注在包装上,且必须明确标示出“净含量”三个字。

净含量的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如克(g)、毫升(mL)等,不得使用小写字母“m”和大写字母“M”混用。

如果需要同时标注规格,可以不单独标注“规格”二字,但规格信息应清晰可见。

允许短缺量

标注的净含量应准确反映实际含量,实际含量与标注净含量之差不得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多件包装

如果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应标注单件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如果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应分别标注各种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商品的总净含量。

营养成分表

对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成分表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每100克(g)和(或)每100毫升(mL)和(或)每份食品可食部中的具体数值来标示。

示例

茶叶包装:净含量:50克。

坚果包装:净含量:100克,包含10颗坚果。

饮料包装:净含量:330毫升。

通过以上规范,消费者可以更准确地了解包装内商品的实际含量,从而做出更明智的购买决策。同时,商家也能更好地进行库存管理和销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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