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包装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处罚如下:
刑事处罚
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可判处 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情节较轻,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没收违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民事赔偿
假冒伪劣产品的受害者有权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所遭受的损失。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可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可判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可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做假包装的处罚根据具体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可能涉及刑事处罚、民事赔偿以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法律责任。建议企业和个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从事此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