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专利注册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新颖性
在申请日期前,该设计未曾在任何国内外的出版物(如期刊、书籍等)公开展示过。
也未曾在中国境内被大众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途径使公众能够轻易得知。
创造性
该设计相较于当前已有的设计或者是已有设计元素之间的相互结合,要有显著的不同之处。
实用性
该设计作为工业用途的效益,即是否具备在实际生产中产生有利效应的可能性。
申请主体资格
申请主体应当适格,即能够提交专利申请的个人或单位。
申请材料完备
申请材料必须完备且符合法律规定,包括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
符合专利法规定
申请对象属于专利的申请范畴,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创新性
包装方式的创新性,即与已有的技术方案相比具有显著的差异和突破性的特点。
非显而易见性
外观设计必须是非显而易见的,即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装饰性
外观设计必须具备装饰性,不能仅仅是由产品的功能得来。
总结来说,包装专利注册要求设计必须是新颖的、具有创造性的,并且能够实际应用于工业或生活中,同时申请过程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完备的申请材料。建议申请人在准备申请前,详细评估设计的创新性、实用性和独特性,并确保所有文件符合专利局的要求,以提高专利注册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