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的包装物 属于企业资产。尽管包装物本身不是企业购买的商品,而是通过租赁获得使用权,但它仍然被视为企业的一种资产。企业可以对租入的包装物进行价值管理和利用,以追求投资回报。
在会计处理上,租入的包装物通常被记录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这是因为出租包装物并不属于企业的核心业务,而是与主营业务收入有所区别的非核心业务收入。因此,在会计报表中,企业需要将不同类型的收入分开记录,以便更好地评估业务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
此外,如果租入的包装物涉及到长期租赁合同,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将租金分摊到多个会计期间,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押金。
综上所述,租入的包装物是企业的一种资产,应纳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进行管理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