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包装的罚款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或者未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定区域

农药使用者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规定建立回收台账

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规模农场

生产企业、销售者、合作社等上规模的农场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最高罚款10万元。

个体农户

个体农户未按规定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最高罚款2000元。

建议

农药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义务,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农民朋友也应提高环保意识,自觉回收和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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